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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子 @ 2006-03-10 23:43

 

观《水浒传》后杂感

青年时期的高俅是一个流氓地痞,欺行霸市,横行乡里,被凌辱的民众虽然人数众多,但却基本无人敢带头出手反抗,偶有一人仗义执言,却被他们一伙打得落花流水,直到禁军教头王进的出现才改变了这一切。高之辈为何敢在天子脚下如此猖狂呢?他们凭什么作恶多端呢?

    之辈之所以由民变匪是由于看准了违法成本低,收益甚高,是一门稳赚不赔的生意。他们选择做流氓地痞的生存策略是既可以白吃白拿欺负百姓,又不至于去杀人放火吃官司,在违法与不违法之间迂回,在灰色地带钻营生存。民众基本上是一盘散沙,手无寸铁的单人反抗注定了做个冤大头,而组织集体行动的意愿能力和信息沟通成本又远远大于个人利益,久而久之,这种容忍就变成了对高一伙的纵容。王进作为禁军教头,既有身份又有地位,既有能力又有正义感,所以也只有他这类型的人才会不把高放在眼里,而出手搭救受凌辱的民众。

    英雄的出现改变了利害计算,顺民出现搭便车闹事风险不大,就可能做出官府所谓的暴民行径。在这种体制中,英雄是顺民转化为所谓暴民的催化剂,是将扭曲的秩序拉回原位或部分拉回原位的发动者和组织者,而缴出催化剂和主使者则是回归顺民的象征和保证。英雄王进的出现改变了高俅的生存理念,增大了他作恶的风险成本,促使他立志从流氓地痞向官场中人转变。这也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做匪的违法成本已大大提高了,甚至超过了收益,遇上了王进尚且挨打,如果碰上了李逵就可能连命都不保了;二是官比匪能够攫取的暴利成本更低,收益更高,他日后作为太尉一手遮天,呼风唤雨,为所欲为便是证明了。

    其实这类官官匪匪,匪匪民民的转变在中国历史上并不鲜见。李自成开始作为流贼,为壮大力量烧杀抢掠,追求一次性利益的最大化;但进城后,追求打天下坐江山的长期利益的最大化,实现了由匪向官的转变。而民国初期四川地区的军阀对民众征收苛捐杂税,弄得民不聊生,他们知道防区经常易手,实施杀鸡取蛋的策略,恶果未必由自己承担,眼下还可以壮大力量。而实施养鸡生蛋的策略,将来未必吃得上蛋,鸡又可能让人家抢去吃了,眼下的营养不良又可能迅速导致溃败。在这种格局中,竭泽而渔——标准的流寇行径——便是最有力的选择了,他们因此实现了由官向匪的转变。王阳明在江西剿匪时发现土匪们白天都在辛勤地劳作,种植了大量的庄稼,只有到晚上时才积极的操练以防来犯,一定范围的秩序稳定为由匪变民创造了条件。梁山泊有很多好汉也是农民贫民出身,被政府逼得无路可走生计堪忧,做土匪比做良民强,因此才主动或被动的上山落草,实现了由民向匪的转变。这种种的转变看似新奇复杂,但其实都遵守相同的规律:暴力最强者说了算。暴力最强者可以任意选择成本最低,收益最高的生存方式。当年成吉思汗的铁蹄践踏欧亚大陆,生杀予夺,随之所欲,他和他的子孙到处立法,充分体现了人类历史上的元规则:暴力竞争的胜利者说了算。在晚清的频繁变法中,这条元规则再次清晰的显露出来,无论胜利者是洋人还是女人。暴力最强者的选择,体现了对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追求,而不是对正义的追求,暴力最强者甚至可以选择并修改正义观念本身。

    因此,对于<<水浒传>>中大量出现的官不官,匪不匪,民不民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相反,在皇权专制盛行的情况下,在帝国秩序尚不稳定的情况下,在民主法治尚不健全的情况下,没有这类现象反而是不正常的。

   《水浒传》其实就是一部造反史,形形式式的造反展露无疑。阮氏三雄的造反是由于生活不下去,他们不满官府的剥削,积极参与劫取"生辰纲"的行动,从而上梁山。解珍解宝是由于受地主压迫和掠夺起而反抗的。鲁智深是个军官,他嫉恶如仇,好打不平,因此造成和官府的矛盾,结果被迫上山落草。武松出身城市贫民,为打不平和报杀兄之仇,屡遭陷害,终于造反,他是从血的教训中觉醒起来的。林冲原是八十万禁军教头,是个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家庭出身和官场生活,养成了他奉公守法安分守己的性格,但他毕竟也被逼上了梁山,这说明阶级矛盾十分尖锐复杂,政治极端黑暗的情况下,统治阶级内部必然发生分化,其中一些人受到当权派的排挤打击,起而反抗,也会投身农民起义的洪流。

按圣贤教导办事的倒了,不按圣贤教导办事的也倒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是偶然还是必然?是特例还是通则?无论是阮氏三雄解珍解宝,还是鲁智深林冲,他们都是封建制度的牺牲品。即使后来他们上山落草,在梁山泊呼风唤雨,但由于他们思想思维的局限性,由于制度环境的局限性,他们也难以找到一个好的归宿。梁山泊好汉的聚义实际上是一种不彻底的农民起义,也就是不去推翻封建王朝的起义,不“僭号为王”的起义。所以,《水浒传》中出现了“替天行道”的口号。“替天行道”固然有其反抗的意义,但是由于遵奉天命,这就不能突破君王观念,因为在封建社会里,正是统治阶级借天命来欺骗人民,所谓“奉天承命”“天命所归”,历来帝王正是借天命来统治万民的。《水浒传》中“替天行道”的意义,说的是朝廷无道时,由这些好汉来“替天行道”,而朝廷昏暗的原因,则是“奸臣蒙蔽了圣聪”,因此他们造反便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所以最终不得不归顺天子脚下,而“替天行道”的大旗,也终于提成“顺天”“保国”了。这也是《水浒传》英雄们最终走上悲剧结局的原因之一,而且是最重要的原因。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帝国本来就是暴力竞争的产物,王朝更替和治乱循环正是帝国制度对过度失衡的自我校正机制。作为领导者的宋江看不到这一点,心里仍想做个忠臣孝子,思想上更是不愿投身到造反行列里去,他上梁山是由多种原因逼迫造成的。即使在后来与官军的对阵中,总是想到如何的为日后的招安预留地步。这样,梁山起义军的力量越强大,梁山的事业越兴旺,也就越为宋江的招安留下资本。终于在两赢童贯,三败高俅后,光荣体面地受了招安,而把梁山事业断送。一百零八位好汉聚义的目的是除暴安良,济危救贫,替天行道;而招安的目的是为国立功,封妻荫子,青史垂名;聚义的目的已经与招安的目的在一定程度上出现了分离。宋江本质上是个体制内的人,其他大多数好汉本质上是体制外的人,以一个体制内的人来领导一群体制外的人,这本身就是一种荒谬。众好汉受招安不是为了朝廷,而是为了报答宋江的兄弟情谊;宋江受招安也不是为了朝廷,而是为了自己的名声气节。所以,这场造反也好,招安也好,注定了是以悲剧收场。领导者的素质水平对于结局的走向也是举足轻重啊。

毛泽东说:这部书好,好就好在投降,做了反面教材。投降是死,彻底造反也是死,但毕竟还有一些生机,何不轰轰烈烈的干出一番事业来呢?鲁迅说:不反天子,所以接受招安,替国家打别的强盗,终是奴才。受招安成了奴才,彻底造反反而有可能重新做人,何不率性而为建功立业呢?制度也好,领导者也好,他们都值得深刻反思。

宋江是用在与官军的对阵中,深感有必要加强己方的操练,严肃己方的军纪,因此定下了众多的规矩。这使得乌合之众的梁山军得以向有组织有纪律的正规军转变,为梁山泊日后的发展壮大以至两赢童贯,三败高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低水平的马贼,拦路抢劫,打家劫舍,收入不稳而且风险巨大,这是生命与钱物的直接交换,属于破坏性比较强的低级阶段。高水平的马贼,发出通知(喊票),立下规矩,坐等人家纳员交费,与官府收税相似。此时,性命换来的乃是一种制度,这是收入稳定而且破坏性较小的高级阶段。

梁山军的制度建设表明宋江吴用的长远眼光。梁山军越是发展壮大,与朝廷谈判的价码越是充足提高,自身的回旋余地越是宽阔广大。古往今来的亡命之徒想要把利益长期化和稳定化,无不采用制度化之路的。刘邦与民约法三章,深得百姓夹道欢迎;李自成严肃部下纪律,兵锋直抵京师;韩复渠在山东搞改革反腐败,坐大做强地方势力。土匪也可完成向正规军的转化,不识字的刘邦不是最后也取得了天下,开创了汉朝盛世吗?相反,一旦制度混乱,纪律不明,法权失衡,正规军也会向土匪转化。秦始皇扰民无度腐败不堪,军心民心纷纷离之;清末时八旗子弟兵腐烂透顶,在百姓眼中比强盗土匪有过之而无不及;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在中原地区为非作歹苛酷统治,人民反而对日统伪统产生了感情。一个政权如果不断的土匪化,那它的末日也就不远了。

正所谓盗亦有道,小盗有小道,大盗有大道,窃钩者诛,窃国者侯。是做小盗,还是做大盗;是窃钩还是窃国,制度化在其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而所谓的正义只不过是最强者的一块遮羞布罢了。

几千年来,人类的文明进步是显而易见的,但其中所体现的曲折性和反复性也是值得我们深思的。

私力救济的没落和公力救济的出现,正是人类走向文明进步的一大体现。冰岛举世闻名的“法律石”正是人类这一文明进步的见证物。当年,一群专靠打家劫舍,烧杀抢掠的海盗及其家属由北欧出发,来到这里落脚生根。当时的冰岛,男人们的终极追求是荣誉,而荣誉的主要标志是不计成败的复仇。而在复仇的血泊边,人们越来越感到有必要建立自己的仲裁机制,判别荣辱是非;也有一些智者开始构建另一种荣誉,这种荣誉属于理性与和平,属于克制和秩序,但一旦构建却处处与老式荣誉对立。于是人们无数次的在老式荣誉与新式荣誉之中踟蹰徘徊。对于复仇,只要稍有不忍,就会回到老式荣誉的一边,个人受到欢呼,天下再无宁日;而如果能忍,则有可能进入一个连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的新天地,过上一种有别眼前的新生活。当年冰岛的江湖好汉们并不害怕流血死亡,却害怕这里的嶙峋乱石。一般的盗贼早就被时间清扫,他们却留下了,因为他们有起码的荣誉标准和精神等级。在无数次新老荣誉的较量当中,他们终于通过了这个精神险关,渐渐地亲近法律,最后居然成了最仰仗法律权威的族群。

而公力救济的没落和私力救济的出现,正是人类走向落后退化的一大体现。既然正式救济机制已失灵,那民间自我救济机制便复活了。复仇,便是个人良心和社会正义认可的最后一道底线。鲁智深拳打镇关西,杨志杀流氓地痞牛二,武松杀潘金莲王婆……都是在公力救济失效后不得已的壮举,公力救济的没落表明了政府信用的下降和司法公正的丧失,这往往是政权更替的征兆。

<<水浒传>>里,我们往往看到:私谊远远超过了国家利益,人情远远超过了法度。柴进可以在自家庄院私藏数百朝廷要犯,宋江也可以私放晃天王。一切都靠关系,一切都靠势力,这倒是真的实现了“丛林法则”。可这个社会已经彻底烂掉了,没有人再效忠国家,没有人遵守规则和法律,有的只是一个个小团体之间的角力。林冲上了梁山,鲁智深武松上了二龙山,花荣上了清风山,他们结成了小的团体对抗由一个个小宗派势力所构成的所谓国家机器。当各大宗派集结起来准备对一个个山头各个击破时,他们又共聚梁山,集结成更大的势力对抗官府,这种角力不断地在互动中发展。在整个梁山泊与朝廷的互动,看不到法的约束作用,有的只是势力的较量。高俅蔡京靠宗派势力在控制朝廷,梁山好汉靠义气忠诚在维护梁山泊,都是有理有情但少法,一个社会失之法度若此,不亡才是怪事呢!

连北欧的海盗都能够悟出法律之道,我们的有识之士何以在两千多年的统治中建树不多呢?即使能够制造出精湛严密的法律,但浓厚的情理也把法律给淹没了,最后还是不了了之。我们经常为社会充满了人情味而庆幸,但我却为国家少了坚实厚重的“法律石”而担忧。如果梁山好汉们也能够创造出“法律石”来,那才是我们国家真正的幸运!


(该文于2006年1月发表在华南农业大学人文科学学院院刊《天地人》第37期上,页46-49)。

 

               谢锐勤

                        05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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