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性化治摩到法治化打非
作为东莞政府今年的两件大事,表面上看似乎并无联系,实际上它代表了政府执政理念上的一些变化。对于禁摩,从一开始的运动式执法,到现在的人性化治摩,它表明了东莞政府从管制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的悄然转变,尽管它不是很明显;而对于打非,从一开始的运动式执法就已经提到了要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也表明了东莞政府在走向法治型政府又有了一些自觉,尽管我们不应对此过分乐观。
从世界范围来看,民主的国家必定是法治的国家,而法治的施行又有助于民主的拓展。我国正从管制型的政府走向服务型的政府,但下一步应该做的就是从服务型的政府走向法治型的政府,这是民主的应有之义,也是历史的必然走向。从东莞政府的政策来看,是可以看到执政理念进步的细小变化的,尽管它还是很粗糙。
运动式执法强调的是一种强大声势,体现的是一种即时政绩,但它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扰民伤民现象,不可避免的存在一定的后遗症,所以从运动式治摩走向人性化治摩是必要的。运用制度的力量,把问题解决在平时,让老百姓感觉到执法部门每天都在尽职尽责,而非只是在运动时才看到他们的作用,才能够赢得市民长久的口碑。如果说打非是东莞必须经历的阵痛的话,那么我们也希望在狂风暴雨式的执法后,能够看到人性化的打非乃至法治化的打非,这才是政策的坚强后盾,也是市民的人心所向。
人性化政策让我们看到的是政府的脉脉温情,而法治化政策却能够让我们看到生活的预期,感受生活的稳定,体验政府的脉脉温情的制度化、规范化。
(该文于2007年5月25日发表在《南方都市报》东莞新闻评论版上,有删节)。
谢锐勤
07、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