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之南 才之子

视野有多开阔,人就能走多远!邮箱:xiecaizi1125@163.com

逝者如斯
网志分类
· 所有网志 (480)
· 年度读书旅游备忘录 (14)
· 散文美文 (8)
· 影评视评 (12)
· 游记 (32)
· 情感生活 (7)
· 杂文随笔 (36)
· 象塔情怀 (19)
· 法律评论 (30)
· 心灵鸡汤 (20)
· 东莞时评 (215)
· 法律论文 (26)
· 21世纪经济报道 (11)
· 大学时代时评 (18)
· 江门时评 (23)
· 深圳时评 (2)
· 佛山时评 (7)
搜索本站
友情链接
· 我的歪酷 非非共享界
· 同程旅游博客大赛
· 林挺
· 韩寒
· 笔帘流香
· 陈志杰
· 武汉刘洪波博客
· 媒体童大焕博客
· 令狐补充的博客
· 北京五岳散人的博客
· 网民和菜头博客
· 十年砍柴的博客
· 南海渔民的博客

订阅 RSS

0112963

歪酷博客


« 上一篇: 重视每一条生命 下一篇: 期待更多的“高级宿舍”出现 »
才子 @ 2007-10-16 20:37

 

纠纷、对话与法治

唐昊在《那么,中国人之间的对话呢?》一文中谈到:在第二届中国·欧洲论坛上中国人和欧洲人之间坦诚的探讨几乎所有领域的问题,并且在很多方面达到了惊人的一致性。但在中国人之间,却产生了太多的争论,以致于正常的对话无法顺利进行。

中国人之间之所以缺乏平等的对话,原因是很多的。一、缺乏对话的习惯和传统。我们的道德教育和伦理辈分要求每一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前提下,严格的按照亲疏远近来作出训戒教育或谦卑讨教的姿态与话语。二、平等精神的欠缺。既然该说什么话该做什么事都是由身份和地位所决定的,那么人们也就很难想到谦逊的聆听和平等的对话,而这种日常的习惯和潜意识也在天长日久中内化为对不平等的确认。但我想,除了这两个重要的因素外,制度设计的欠缺和作为制度基础的文化欠缺也是重要的原因。

纠纷的出现往往是利益的失衡,利益的失衡后面往往是强者与弱者的争执,强者不屑于主动与弱者对话,弱者不相信他能与强者进行平等的对话,于是纠纷就在争执中愈演愈烈。我们经常可以看到:当出现问题时,双方除了谩骂与攻击,除了小报告与背后的诋毁,并没有事实与证据的呈现,也没有看到心平气和的真诚对话,而小矛盾也就在“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中一发不可收拾。当李银河于06年时提出了那些惊世骇俗的观点后,在她博客上的谩骂不计其数,但却大多是攻击,没有心平气和的提出观点,也没有事实与证据的论辩,并且逐渐从观点的攻击上升到对人身的攻击,平等对话的基础已荡然无存,以致于李银河不得不关闭博客的留言功能。一次很好的性教育的机会,一次很好的正视性问题的机会,就这样被充当了炮灰。

我们的制度设计应该给纠纷双方提供一个交流对话的平台,使得无论是强者还是弱者都不至于因制度的缺失而导致矛盾的激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邀请伊朗总统内贾德去演讲就是一次很好的制度安排。强者的观点有机会得到很好的阐述,但也要让弱者有机会阐述它的观点,在充分对话了解对方的基础上作结论,如此才能消除误会或对症下葯。对话并不是吵架,也不是不需要技巧,而是需要我们进行细致的设计和安排,《落伯特议事规则》就是一本教别人怎么开会,如何有效协商对话的书,孙中山当年曾经大力推荐过。小至开会,中至纠纷,大至国际矛盾,都需要对对话进行制度化设计。

对话是文明的体现,不懂得对话就不能称其为文明,那么拒绝对话的最可能的结果是导致野蛮的相互对抗。反思中华文明,确实有欠缺平等对话的因子,而特权可能就是其中最重要的因素。

当我们出现纠纷后,强者认为对方奈何自己不了,因此不屑于与弱者对话;而弱者认为自己暂时无法抗衡对方,就只能找更高权势的关系来压制对方;人际关系与特权因素的掺入就导致了矛盾的步步升级。其实,强者之所以不敢对话,更多的是因为其外强中干,自信心不足,用拒绝对话来掩盖其无理的要求或虚弱的本质。在近期缅甸政府与僧侣游行的对抗中,我们只看到一味的警告和镇压,没有圆桌,没有对话,最终造成了国内动乱国际孤立的局面。而弱者之所以不敢对话,并非因为它没有道理,而可能是它不相信对话能出有效结果,相信权力压制比对话的效果会更好更快。在家乡当领导的朋友告诉我,有很多小案件最终双方通过层层关系找到他请求他帮忙解决,他在左右为难中只好请双方都坐下来谈,问题总是出乎意料的顺利解决,但问起双方才知道,出现纠纷后他们从来就没有对话过,都只是一味的找关系。

中国人身上的人际观念与特权观念已深入骨髓,不相信对话,不相信规则,不相信法治。因此,我们往往把“有理不在声高”就当成有理就在声高;把骂得最凶闹得最犟的人就认为是最苦大仇深的人;对“我是流氓我怕谁”的人恭敬有加不敢惹不敢动;这不但助长了这些人的嚣张气焰,也是对纠纷规则化处理的极大损害,其结果是对法治权威的无形消解。如果说今天要建设法治社会,那么首先要消除特权观念;如果要消除特权观念,那么先要确立规则的威信;如果要确立规则的威信,那么就先从对话开始。在对话中学会平等,在对话中学会妥协,在对话中学会按规则办事。

被全世界称赞的“东方经验”――调解,其实也是在第三方的主持下进行的,而不是双方的主动和解,其中仍然有强烈的权力因素的搀合,无论是民间的调解还是司法的调解。而对话和解可能可以更加唤起纠纷双方的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从而塑造一种更加平等的理念和健康的法治意识。

在我们这个古老的国度中,当高贵者可以俯下身来谦逊的聆听,卑微者可以自由而有尊严的表达自我时,我相信,平等对话的意识和理念已经开始在他们心底里生根发芽,而法治国家也终有一天能长成参天大树,那时中国和中国人都将在世界上活得更有尊严。

 

                                谢锐勤

                                  071016





评论 / 个人网页 / 扔小纸条
* 昵称

已经注册过? 请登录

新用户请先注册 以便能显示头像及追踪评论回复

Email
网址
* 评论
表情
 


 

分类小组论坛
杂谈 , 娱乐、八卦 , 文学、艺术 , 体育 , 旅游、同城 , 象牙塔 , 情感 , 时尚、生活 , 星座 , 科技

请注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如威胁到本站生存, 将依法向有关部门报告, 同时本站的相关记录可能成为对您不利的证据.

相关法律法规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